四、加强种禽繁育体系建设。良种是发展家禽业的基础。各级政府要把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作为农业良种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这次疫情后家禽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建和改造一批重点家禽良种场。省里重点支持省家禽祖代场和地方家禽品种资源场建设。为确保省家禽祖代场安全,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组织企业对省家禽祖代场防疫隔离带以内所有散养家禽进行收购,对因收购加工这部分家禽造成的企业亏损由省财政视情况予以补贴。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都要拿出资金重点支持父母代种禽场和孵化场建设,对重点种禽场半径1公里内所有散养家禽,要组织企业收购,确保种禽安全。同时,要广开门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各类家禽养殖扶持资金、流动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要优先用于鼓励种禽生产。各类种禽场(所)地,都要严格管理,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发生。各级畜牧部门要帮助组织种苗货源,确保养殖户所需的种苗供应。
五、积极引导和组织养殖农户和企业恢复发展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的养殖积极性,是稳定和促进家禽业发展的基础。国家和省已出台的一系列对家禽养殖发展的优惠政策,都要及时落实到位,让农民得实惠。
1、龙头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要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确保养殖农民的利益。鼓励企业在保本的情况下集中宰杀、加工、储存,帮助农户渡过难关。龙头企业与养殖农户签订的合同和订单要切实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和订单不能兑现的,应给予农民合理补偿,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并与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挂钩。
2、正确引导消费,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对经检疫合格的禽类及产品的流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随意设关堵卡。
3、加强科技服务,开展分类指导,各级畜牧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进村入户,切实做好免疫、检疫和疫情检测,组织好家禽种苗的调剂供应工作。凡发生过疫情和疫警的地方,要在彻底清理疫源,全面消毒,在疫情监测合格的前提下,逐步引进种苗,恢复生产,非疫区要在加强疫情防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家禽业。
4、认真汲取这次疫情的深刻教训,大力推广科学健康的养殖技术,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生产。
5、改进传统的饲养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着力培植养殖小区,扶持养禽大户,发展规模养殖,通过有效的引导和组织,把我省家禽业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