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单位关于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3日)废止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单位关于
 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4]10号)


长沙、株洲、岳阳、常德、益阳市及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
    (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00四年二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理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管理体制,整合卫生资源,全面落实血防措施,促进我省血防事业发展,根据2003年第25次省委常委会议和第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血防工作职责,深化血防体制改革,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血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血防网络和精干、高效的血防队伍,提高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能力。
  二、理顺血防管理体制
  将血防工作纳入“大卫生”管理,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血防办和现有与卫生局平行的县市区血防办与同级卫生局合并。血防办公室是同级血防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相应的职责。血防办对外称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为卫生局内设机构,血防办主任进卫生局领导班子。
  三、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体系
  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预防为主职能,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网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