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气、供热行业
1、新建供气企业以招商引资、社会投资为主,国有资金原则上不再进入。现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市场化要求加快改制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政事分开。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通过竞争逐步向较大企业集中,促使信誉差、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退出市场。
2、城镇供热要改革福利供热制度,实行用热商品化。现有集中供热单位必须加快改企建制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有住宅小区、企业、机关后勤等单位的附属供热机构,应逐步从所属单位分离出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热公司,并通过兼并、收购、协议委托等方式扩大供热规模,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3、集中供热设施服务可以覆盖的区域,不再批准新的热源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应按照今后实施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或分户采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按照上述要求逐步进行改造。
(四)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和市政设施维护行业
1、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建管分离、管护分离”的改革思路,开放作业市场,走专业化、企业化经营路子。运用市场化方式,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承担管养维护工作,形成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
2、现有从事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将管理与作业职能分开。管理职能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组建专业管理机构;作业职能可以组建为企业性质的专业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社会化服务。
3、积极培育和适度发展合资、合作、民营等环卫作业服务企业,凡具备相应条件的都应准予进入市场,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新体制。
4、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设施标准化、管理现代化,全面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四、相关政策及监管措施
(一)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管。按照“平均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调整和确定公用事业的产品价格,实现公用事业由福利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的转变。价格形成机制要适应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需要,并充分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城镇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服务质量实行统一管制和监督,落实价格听证制度,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