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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贯彻
 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22号 2004年3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 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
            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
              (省农业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精神,加快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做好农民工培训,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保证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进行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有利于降低农民进城就业的社会综合成本,有利于提高非农产业的生产效率。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通过外出打工就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许多地方农民“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批,致富一地”,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因此,通过加强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
  2、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省现有1363万农村劳动力。到2002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3.09%;先后有166万农民接受了规范的农业科技培训,仅占12.2%;有46万人获得了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仅占3.4%。由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技能尤其是在非农产业就业技能普遍不高,严重制约了我省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影响了农民转移就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劳务输出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劳务经济作为一个产业做大做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扩大就业、转移就业的需要出发,将农民工培训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为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壮大我省县域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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