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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一)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供销社自身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各级供销社要按照《决定》要求,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探索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引导和帮助农民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在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凡是供销社能够参与进去的领域、能够采取的办法和措施、能够发挥作用的途径,各级供销社及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大胆尝试。
  1、积极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要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尽快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基层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坚持开放办社,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取资本联合、劳动联合、科技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与农民和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共同创办或联合兴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自办或与农民及其他经济组织联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其维权、服务、自律的作用,增强对农民的带动和服务功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力争2—3年内全省供销社系统兴办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多个,基本实现一个基层社平均兴办一个专业合作社的目标。
  积极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级供销社要利用自身优势,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搭建平台,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积极引领流通服务型、技术推广型、储运加工型、综合服务型等产权清晰、股权多元化、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强指导,搞好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村种植、养殖、加工、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牵头组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产权关系为基础,以利益连接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的发展。各级供销社要根据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需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整合和改造现有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发展各种新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坚持开放办会,广泛吸纳同行业各类组织入会,扩大实力,增强代表性。要加强对各类协会的指导,提升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快协会的社会化步伐。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组建农民经纪人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中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搞活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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