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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9号 2004年3月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决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方位、多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引导农民、企业成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各类专业协会,发展经纪人队伍,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为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供销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有利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地方财力、提升全省经济总量,有利于推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目标。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任务。供销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有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服务网络,有一支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熟悉农村情况、与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职工队伍,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经济和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中担负着重要任务。各级供销社要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和自身发展壮大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和自身实力,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方位、多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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