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侨办关于开展
全省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7号 2004年1月1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侨办提出的《全省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根据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侨情普查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侨情普查的目的意义
开展侨情普查是侨务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内外侨情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留学、定居、技术移民等渠道出境定居的新华侨华人及眷属急剧增加;改革开放初期出国的留学生,现已在当地站稳脚跟,一部分在政治、经济、科技领域崭露头角,有些已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其中有一部分带着学习成果回国创业,这些都是我国和我省经济建设的急需人才。在新的形势下,开展侨情普查工作对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侨务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重点
(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所指对象为主(包括华侨、归侨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回国(来华)创业人员、留学人员及亲属、本省去台人员在国外的亲属均列为本次普查对象。凡注册户口在陕西省境内,亲属在港澳和国外的城乡居民均列为本次普查范围。
(二)普查工作将在1995年普查的基础上,巩固老侨户,发展新侨户。重点弄清:
1、海外亲属,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定居海外的亲属中重点人物及其国内亲属情况;
2、国内归侨、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和来陕创业的新华侨华人及海外亲属状况。
三、普查的组织领导
侨情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省上成立了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市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一定的力量,负责开展普查工作。目前没有侨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尽快健全侨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为下一步对全省侨情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侨务工作打好基础。
四、普查的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