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努力解决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实现占补平衡。(市国土资源局)
51.引导在甬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贷款,大力组织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
(1)引导在甬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20%以上。(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鼓励在甬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支持区域外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积极协调组织银团贷款。(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
(3)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贷款,大力组织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市财政局、计委,宁波外汇管理局)
52.充分挖掘民间资本潜力,鼓励引导企业上市,多渠道保障资金需求。
(1)扩大我市直接融资规模,积极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培育信托市场。(市计委、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实现股票境内外发行上市企业3家,融资10亿元左右。争取上市公司增配股2家,融资10亿元左右。(宁波证监局、市体改办)
(3)争取上市申报过会企业4家。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意见。(市计委、体改办)
(五)进一步增强发展实力和后劲。
53.继续加快以十大百亿项目为重点的大工程、大项目建设。
(1)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计委)
(2)宁波港集装箱码头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争取两个泊位建成投用,五期工程争取完成立项,开工建设。(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3)东海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海上平台完成全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的建造,基本完成海管、海底电缆施工设计和铺设。(市计委)
※(4)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主厂房封闭,集控楼完成土建。(市计委)
(5)白纸板三期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纸厂开始投料试车,热电厂建成投产。(市计委)
(6)建龙钢厂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市计委)
(7)北仑石化首期项目完成投资10亿元,ABS一期、PVC、台塑重工、热电厂一期和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建成投产。(市计委)
(8)宝新不锈钢项目四期工程完成投资4亿元,五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完成项目选址。(市计委)
※(9)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项目完成投资3亿元,争取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市计委)
※(10)引进LNG及应用项目争取立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市计委)
(11)镇海炼化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同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12)杭钢大榭异地技改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13)宁波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上报总体规划,完成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计委)
(14)宁波(鹰龙山)天然气电厂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市计委)
54.积极引进集成电路、半导体项目。
积极引进集成电路、半导体项目,以台湾和日本的著名IC厂商和半导体公司如茂矽科技、NEC、东芝、富士电机等为重点工作对象,争取若干家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企业在宁波投资。(市外经贸局)
55.促进波导手机、屹东电子、中银电池、中宁半导体芯片、国微明华集成电路、天明等离子显示器等高新技术项目建设。
(1)波导S1800、368PDA手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抓好跟踪管理,实现产业化。(市科技局)
(2)屹东电子抓紧完成市重大攻关招标的蓝牙技术项目,争取早出成果,实现产业化。(市科技局)
(3)中银电池申报2个国家级火炬项目,做好立项跟踪,落实技术创新贴息补助。(市科技局)
(4)中宁半导体芯片8英寸晶园项目4月破土动工,年底完成大部分土建工程以及部分设备采购。(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5)国微明华集成电路5英寸半导体生产线全面投入生产,达到10万片/年生产能力,4英寸达到2万片/年。(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6)天明等离子显示器256线拼块式PDP项目申报国家863项目,加强跟踪,落实配套经费。(市科技局)
56.加快建设大榭MDI、北仑石化首期、白板纸三期、宝新不锈钢四期、三菱PTA、春晓气田群开发、吉利汽车等项目,积极推进镇海炼化大乙烯等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
(1)大榭MDI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完成地下管网,主设备和管道安装完成。(市计委)
※(2)北仑石化首期完成投资10亿元,ABS一期、PVC、台塑重工、热电厂一期和5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建成投产。(市计委)
※(3)白板纸三期完成投资15亿元,纸厂开始投料试车,热电厂并网发电。(市计委)
※(4)宝新不锈钢四期完成投资4亿元,轧钢机、冷酸机、热酸机组土建完成,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市计委)
(5)大榭开发区PTA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6)东海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海上平台完成全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的建造,基本完成海管、海底电缆施工设计和铺设。(市计委)
(7)吉利汽车北仑下邵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8)镇海炼化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同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57.加快北仑集装箱码头四期建设和五期项目开工。
(1)北仑集装箱码头四期工程计划投资5.5亿,确保两个泊位年内投入试生产,同时为2005年再有两个泊位投产打下基础。(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2)北仑集装箱码头五期工程计划投资1亿元。争取2005年底有一个泊位具备试投产条件。(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58.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0万标箱。
争取新开航线10条,其中远洋干线6条。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0万标箱。(宁波港务局)
59.加快建设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南岸连接线、绕城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329国道宁波段复线、杭甬运河宁波段改造等项目,抓紧栎社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建设。
(1)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3%,实施全桥结构下部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计委)
(2)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做好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市交通局)
(3)绕城高速公路完成投资3亿元,做好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市交通局)
(4)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完成3.9亿元,完成桥梁基础工程和路基土石方工程。(市交通局)
(5)329国道宁波段复线完成2.35亿元,完成政策处理,全面动工建设辅车道工程桥涵构造物和路基工程。(市交通局)
(6)杭甬运河改造完成投资1.2亿元,建设余姚东港区、北仑江海联运港区。(市交通局)
60.推进口岸扩大开放。
(1)认真做好“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临时开放和水域扩大开放工作。(市口岸办)
(2)完成宁波口岸已开放范围划定确认工作。(市口岸办)
(3)做好东海春晓气田项目临时对外开放工作。(市口岸办)
61.加快空港开放步伐。
加大空港对外籍飞机开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做好“十一五”空港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市口岸办)
62.积极推进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拓宽工程。
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拓宽工程年内实现全线开工。(市交通局)
63.做好甬台温铁路、象山港大桥和沿海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前期工作。
(1)甬台温铁路宁波段项目完成立项,编制可研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2)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线路方案比选。(市计委)
(3)象山港大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有关专题研究。(市计委)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一)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64.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大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步伐。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做好国企改革扫尾工作,对尚未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改制方案。(市体改办、财政局)
(2)对已改制企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吸收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股等途径,加大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步伐。(市体改办、财政局)
(3)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市体改办、财政局)
65.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盘活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
积极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以产权为中心,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流转和考核的营运体系。(市财政局)
66.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实行多形式合作,推动更多民营企业通过跨区域、跨国经营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
全年新增私营企业7500家,私营企业总数达70000家,比上年增长12%。(市体改办、工商局、经委)
67.积极稳妥地推进垄断性行业和各类事业单位改革。
(1)在供水等行业体制改革上有新突破,争取通过国际招标与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企业联合,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市体改办、城管局)
(2)争取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确定改革范围,将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逐步转型为企业实体。(市人事局、体改办)
(二)着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68.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利用民间资本力度,建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培育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做好贯彻落实及深化工作。(市计委)
(2)加大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利用民间资本力度,积极推动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市场化进程。(市计委、城管局)
(3)建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培育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市计委、财政局)
69.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重点地加强对食品、药品、房产交易和建筑装璜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项打假联合行动。建立全市工业企业质量档案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信息档案。(市经委、工商局、质监局)
(2)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质监局、工商局)
(3)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对已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米、粉、油、酱、醋等老5类食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全面启动新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市质监局、卫生局、贸易局、工商局)
(4)继续加强药品监督,积极开展药械稽查打假活动,药品全检率、抽验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市药监局)
(5)开展建筑装饰市场专项整治,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建筑装饰市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记录、公示制度。(市建委、质监局)
70.全力打造“信用宁波”。建立信用公示制度,整治信用缺失行为。规范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