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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从8月1日起至8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期间,市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以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各县(市)、区于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局)。
  四、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信息办、教育局、财政局、法制办、文明办和团市委,建立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文化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违规接入的服务单位进行查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加强宣传教育和各项保障。要进一步发挥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要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及时发现情况,解决问题。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披露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教育广大群众,震慑犯罪分子。坚持和完善举报和奖励制度,再次公布举报热线电话,鼓励和保护群众举报网络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网吧协会的作用,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促进网络文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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