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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意见的通知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软件产业扩大出口
  (四)加快软件产业出口基地的建设,在天河软件园的基础上,创建国家软件出口基地,推动软件技术出口。利用实施CEPA的有利时机,加强与香港在软件、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鼓励和发展软件代工服务和软件产品出口服务,支持企业承接境外软件工程外包项目,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软件技术出口。
  四、提升技术引进消化水平,推动传统工业技术改造
  (五)加强对技术引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力度,提高专有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引进比例。通过技术改造,优化纺织、机电及机械工业、钢铁、建筑材料、医药、造纸等传统产业,增强承接国际产业和先进技术的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五、以科技招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六)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招商的力度,做好对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生物医药、光电技术、集成电路等产业招商的配套服务及项目跟踪落实工作。通过吸引资金、技术密集型跨国企业,加快我市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和中医药出口基地建设,引导科技型企业与国际接轨,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六、加大投入,加快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七)逐步加大科技兴贸工作的投入。原“广州市技术出口发展专项资金”更名为“广州市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从2005年至200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名牌产品出口、技术出口、出口商品国际认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研发、技改贷款贴息和出口基地建设以及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等工作。修订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尽快规范和完善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管理、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出台网上受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技术进步的投入。我市每年安排用于扶持企业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争取国家、省的支持,鼓励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积极开展研发工作。
  七、实施名牌国际化战略,完善出口商品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九)鼓励出口商品进行质量认证和产品认证,推动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技术标准,对获得各类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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