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
武警总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营造我市良好、公正、公平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促进重庆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公正,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是建立诚信社会的需要;是从严治教,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严肃党风政纪,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着重解决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要严惩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监考人员和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辱骂、威胁、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严防失密、泄密、窃密事件发生,特别要防止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或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而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要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违纪、作弊行为,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考试工作人员组织群体性考试违纪作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四是要严查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或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活动。
开展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当前要切实加强6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环节的管理与监控;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制订严密周全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考区、考点保密室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要参与试卷运送和保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考场管理工作。要完善考场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考务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考试;要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对考场违纪作弊行为要形成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