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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以岭南文化为主题,着力开发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侨乡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支持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古遗址。充分利用广东民俗、民间节庆、民间艺术、宗教文化资源优势,发掘地方音乐、戏剧、歌舞等文艺节目,演绎岭南风情,丰富旅游内容;大力开发近现代革命遗址游资源;以现代化城市群为重点,开发都市风貌风情、商务、节庆、文体、主题公园及现代工业、生态农业、娱乐休闲等现代旅游产品;高起点规划和开发名山名水、滨海沙滩及海岛、温泉、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发展生态旅游,积极推动观光型旅游产品向度假型旅游产品发展;深入挖掘广东饮食文化,鼓励和支持广东名牌和特色旅游商品开发。
  四、发挥市场优势,扩大开放,提高旅游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利用外资、民资开发旅游景点和兴办旅游项目。吸引境外知名旅行批发商在我省设立总部。支持旅游企业改制并通过股票上市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业发展。
  (二)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推进国有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期权激励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大力发展民营旅游企业,重点培育若干个旅游龙头企业。鼓励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品牌许可等形式实现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小型旅行社专业化、代理零售化。加强饭店业结构调整,推动饭店业的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和多样化发展。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推进饭店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推动旅游企业国际化经营。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在旅游客源地或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兴办旅游企业,形成国际化的招徕、组织、接待体系,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吸引国际品牌进入广东开展旅游业务,带动广东旅游企业向国际化经营水平迈进。
  五、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区域协作,提高旅游业国际化水平
  (一)加强“大珠三角”旅游合作。抢抓CEPA先机,提升粤港澳旅游合作水平。整合粤港澳三地旅游资源,加强航空、港口、口岸、交通等设施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粤港澳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将“大珠三角”旅游区培育为“一国两制三地”的国际知名旅游区。积极实施广东居民以个人身份赴港澳旅游政策,完善、深化144小时便利措施,吸引更多的抵港澳外国游客到广东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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