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强出口果园注册认证。检验检疫、果业和出口企业要按照进口国的要求,加强出口果园的建设、注册、认证和监管工作,在3年内建成苹果出口基地100万亩,使陕西苹果稳步走向国际市场。
18、优化销售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减关去卡,真正营造果品运销的“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强果业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为企业、果农提供及时、准确的行业资讯。
六、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进果业产业化进程
19、强化服务和指导。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增强竞争力,提高带动力。加强协调,搞好指导,帮助企业改进技术、开发产品、建设基地、搞好产销衔接,扎扎实实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0、强化龙头企业自身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加快经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尽快形成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加强果品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技术、经营管理培训和国际国内市场调研,在市场大潮中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懂经营、会管理、重信用、作风正的企业家队伍,促进产业发展。
21、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按照订单合同、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和深化订单农业的内涵,规范公司与农户的产销合同,提高履约率。全省要以绿色果品基地建设和专用加工果品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行订单农业,促进产销协调发展,推进产业化经营。
22、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1)各级财政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果业加工和销售企业的技术改造,纳入全省技改年度计划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治理污染等,可给予财政补助。外贸发展基金要向果业倾斜,主要用于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认证、扶持出口生产基地。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2)实行果品出口内陆运费补贴。我省地处内陆,为了增强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扩大陕西果品出口,对果品出口企业实行内陆运费适当补贴,由省财政厅商省果业管理局制订具体办法。(3)实行出口创汇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果业管理局制订。(4)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信贷扶贫资金用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果业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