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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安全市县长负责制的通知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要加大优质高产粮食作物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良种在粮食增产中的支撑作用。加强良种统繁统供工作,增强良种繁育、加工和供应能力。要大力推广粮食生产实用增产技术及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粮食增产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化开发工程,调整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扩大优质、专用粮种植比例,鼓励粮食购销和加工龙头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组织农民积极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
  四、认真落实粮食政策,确保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
 要认真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落实粮食主产区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鼓励化肥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组织好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对化肥等农资实行最高限价、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进销差率和利润率等价格干预措施,有效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鼓励、支持多元经济主体和粮食购销龙头企业开展购销活动,搞活粮食流通。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粮食贮备制度,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增加各级粮食储备,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加快制定粮食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五、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当前,结合我省粮食生产和供销情况,粮食安全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包括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等四项指标。省政府将就各市上述的四项目标任务与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签订《陕西省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市要根据所辖各县(市、区)的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当地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把保护耕地和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提高和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将粮食生产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要把粮食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市长、县长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由省委、省政府粮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县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完成全省粮食安全目标任务。
  附件:陕西省粮食安全目标任务责任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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