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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注册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继续完善网吧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电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四)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各市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计划,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舆论攻势,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各市协调小组可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依法查处的案件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市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省文化厅举报电话:029—87284753,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29—87280315,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9—86528297,省通信管理局举报电话:029—8832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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