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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4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2、道路绿化及环海湾风景林带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幅度扩大绿地面积,为生态城市建设留出足够的绿色空间。计划新增道路绿地88公顷,主要项目是:环岛路(三期) 20公顷,水浏线(莲河-刘五店)道路绿化20公顷,翔安大道绿化带30公顷,仙岳路东段、吕岭路东段绿化带10公顷;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8公顷。
  3、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建设:全年计划新增单位和居住区绿地50公顷,其中集美区10公顷、海沧区11公顷,思明区7公顷、湖里区、同安区各完成8公顷,翔安区完成6公顷。
  4、风景林地建设及林相改造工作:为加强对岛外靠城区一面山的保护工作,从2004年起加大对部分山体调整为风景林地的力度,全年计划调整划归风景林地50公顷。主要为集美区的河南山,翔安区的香山,海沧区的大平山、京口岩山等,此项工作由各区负责。全面改造岛内林相,计划完成6235亩,主要是厦门岛东南沿海一重山片区、植物园片区的香山、曾山、大同、五老峰等40个小班。
  5、海岸防护林带及滩涂湿地生态林建设: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带及滩涂湿地生态林建设。马銮湾片区东北部拟建设马銮湾湿地公园,规划用地155.7公顷(含水面70公顷),由海湾公司负责建设,今年拟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护岸建设、水体清淤等前期工作,年底开工,争取两年内建成。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责任分工详见附表2。
  三、造林绿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004年我市的造林工作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有林地面积为目标,切实抓好造林更新、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等营造林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主要任务是完成造林更新0.5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5万亩,重点地段林分改造7000亩,培育各类苗木247万株。重点落实国债防护林项目:同安区落实林分改造和造林更新4000亩,翔安区落实林分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面积约2000亩。
  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公路部门做好灌新路连接线(2.8公里)、文曾路(1.3公里)二期等在建道路和其他专项的绿化工程,种植乔木7400株,灌木61600株,地被50万平方米;完善国道324线边沟外1米范围内绿化,完善省道206龙祥路段绿化,实施同南路上下边坡绿化工程,完善环岛路绿化,增植乔木4645株;完善云顶隧道连接线绿化,增植乔木12000株。做好迎接国际马拉松赛道路绿化美化气氛布置以及迎“9.8投资贸易洽谈会”道路绿化美化气氛布置等绿化项目,不断完善现有道路绿化结构。
  铁路部门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厦门区域内铁路沿线的环境景观整治,拆除铁路沿线的违章建筑, 在铁路沿线两侧各15米宽的范围内种植树木、实施绿化,力争三年内建成“绿色通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2号)精神,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及相关区要密切配合,对铁路、324国道、高速公路两侧禁采区内的“青山挂白”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在2005年底前消除禁采区范围内的“青山挂白”现象。
  四、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绿化宣传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让每个人充分认识国土绿化的重大意义,提高公民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自觉性。组织几项有带动性的义务植树活动,能影响全局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树立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意识。
  进一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结合创建活动,开展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认养、征集绿化摄影作品、市民绿化意识抽样调查、绿化知识问答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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