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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春季抗旱造林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春季抗旱造林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4]166号 2004年4月30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今年入春以来,全区各地克服干旱、大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普遍开展了春季造林大会战,全区造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已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400多万亩。但是,由于去冬今春以来,全区大部分地区有效降雨少、土壤墒情差,给春季造林带来很大困难。为进一步加大抗旱造林力度,确保今年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季旱情较重的地区,要立足抗旱保成活,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抗旱。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人力、车辆拉水抗旱,确保造林成活率,把干旱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切实提高造林苗木的质量。认真做好种苗病虫害检疫,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防止不合格的伪劣种子、苗木流入市场用于造林。今年全区苗木结构性过剩,各地要抓住苗木充足、苗价较低的有利时机,好中选优。所有工程造林都要使用Ⅱ级以上苗木,必须进行检疫、检验、分级、修剪、包装等处理。运输中要采取全程低温保湿措施,到达造林现地如不能立即栽植,应及时假植。要加大容器苗使用力度,国家重点工程任务中容器苗使用比
重不低于20%,针叶树必须使用容器苗。
  三、搞好作业设计,强化档案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科学设计。要遵循自然规律,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对林种、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整地方式、苗木、抚育管护措施等,做出科学设计。在林种选择上,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营造生态林为主。在树种配置上,遵循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客观实际,正确选择乔、灌树种。在造林方式上,遵循水分平衡原理,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和配置方式,积极发展混交林,形成乔灌混交、针阔混交林分,增加生物多样性,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各地要加强和规范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强化营造林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要配备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人员管理,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今年要把造林作业设计质量和是否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核查,无作业设计和严重违背作业设计的,不承认造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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