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拟“普九”达标旗县:察右中旗、喀喇沁旗、正镶白旗、突泉县、新巴尔虎左旗等5个旗县,使“普九”达标旗县累计达到85个,累计人口数达到1921.6万人,“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0.79%。
(二)2005年拟“普九”达标旗县:四子王旗、阿鲁科尔沁旗、科左中旗、多伦县、科右中旗、陈巴尔虎旗、杭锦旗、太仆寺旗等8个旗县,“普九”达标旗县累计达到93个,累计人口数达到2099.6万人,“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8.27%。
(三)2006年拟“普九”达标旗县:丰镇市、兴和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扎鲁特旗、扎赉特旗、阿荣旗、扎兰屯市等8个旗县市,使全区全面实现“普九”达标。
(四)投入保障任务:2004至2006年,21个旗县“普九”达标投资完成11.6亿元,新建学校39所(其中小学27所,初中12所),改扩建学校774所,新建校舍14.5万平方米,改扩建校舍88万平方米,其中消灭危房67万平方米,购置价值1.6亿元的仪器设备,添置学生课桌椅25.6万单人套,购置图书479.2万册,培训教师3168人次。
三、实现“两基”达标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目标
为确保“普九”目标如期实现,自2004年起,在全区组织实施“两基攻坚工程”。从自治区、盟市到旗县逐级成立“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详细制定“普九”达标规划,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一年一签订、一年一检查、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奖励”的办法,确立目标,明确责任,整体推进“普九”达标工作。
(二)设立“普九”攻坚专项资金,建立投资保障机制
自2004年起,在继续实施“二期义教工程”的基础上,从自治区、盟市到旗县都要设立“两基”攻坚专项基金,配套国家补助我区的“两基”专项资金,在投资上确保“两基攻坚工程”的顺利进行。为鼓励先进,保证“普九”达标进度和质量,在国家和自治区“普九”攻坚专项经费的安排上,要优先安排配套资金落实好、组织工作得力和规划达标早的旗县。
(三)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
全面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自治区及相关旗县要努力增加转移支付资金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切实增强未“普九”达标旗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确保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各地要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改善当地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四)加强培养、培训,加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适应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