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按照“以开放促开发、以项目换资金、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市场换发展”的原则,通过有偿转让、垫资修路、让利引资、以热线带冷线、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等措施,开辟更广阔的投资渠道。大胆引进和培育国内外、区内外、多层次、多领域、多种类的公路建设法人实体,通过收购、合资、合作、BOT等形式投资我区公路建设,努力推动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从2004年起,各盟市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制定招商引资计划,自治区将作为一项重要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继续采取“以工代赈”、“民办公助”、“群众投工投劳”等形式,建设地方公路。
五、逐步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提高路网整体服务品质和能力
(十五)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要按照大胆实践、稳妥推进的原则,在解决好养路职工社保的前提下,实施“管养分离”“政企分离”,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工程市场,逐步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要加快研究出台《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推进,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盟市干线公路养护,实行以路况为中心的合同管理改革。根据各盟市所管养干线公路的里程、养护难易程度、交通量大小、使用年限和路况质量,按路况付酬、优质优价、合理确定养路经费。每年初自治区与各盟市公路管理部门签定好路率达到指标和相应的养路经费。盟市干线养护单位实行“两分离、一推进”改革。各级公路管理机构重新核定编制,明确职能,组建公路管理单位和养护工程公司。将养护道班、工程队、苗圃、材料厂、测设队、沥青站等生产单位先组建为不注册、不挂牌的内部养护工程公司,模拟市场进行企业化运作,暂不实行完全竞争。3年后可将50%的养护作业量在盟市内进行公开招标,5年后由公路管理部门直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地方道路养护,要按照《村民自治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义务投工投劳和雇工形式进行养护,建立长效的养护机制。为确保县道养护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将农用车列入小额费征收范围内。小额费以盟市为主实行自收自支,保证75%以上用于公路养护。汽车养路费继续对县道养护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旗县财政也应给予县道养护一定补贴。
(十六)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积极稳妥、分步分期推进和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2004年全区继续推行公路养护内部招投标,进一步完善定额养护、计量支付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从2004年开始,选择1至2个条件成熟的盟市干线养护单位和2至3个旗县公路段进行改革试点工作。全区有条件的旗县公路管理部门都要设立乡村道路养护管理机构,加强对乡村道路养护指导。涉及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由盟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全部用于乡村道路养护。从2005年开始,分3年解决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干线公路养路工从自治区养路费支出预算中列支,县道养路工由盟市旗县(市、区)负责,逐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