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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路交通改革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路交通改革的意见
 (内政发[2004]30号 2004年3月26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公路交通改革,构建交通事业高速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公路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五个统筹的发展观,争取较长的高速发展期
  (一)公路交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交通企业改革。坚持积极稳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改革现行的公路建设与养护体制,激活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一个既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又能有效发挥自治区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公路事业发展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体系,促进自治区公路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区公路交通事业保持较长高速发展期的目标。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提高为主”的方针,以特色交通构建特色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三横九纵十二出口”公路主框架建设为重点,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力度,努力提高路网等级和通达能力,加快县际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力度,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第一阶段2004年至2007年,要抓住这一高速发展的关键期,确保每年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平均完成投资150亿元左右。到“十五”期末基本贯通省际通道和110国道高速公路,实现旗旗(县)通油路,乡乡(苏木)通公路。到本届政府任期末实现自治区首府到盟市和重要出口路以高速一级公路连通,盟市到旗县以二级公路为主连通,旗县到苏木乡镇基本通油路,苏木乡镇到嘎查村通公路,高速公路突破1000公里,一级公路突破4000公里。道路客运实现自治区首府到盟市的班车豪华化、盟市到旗县的班车高档化和村村通班车,货物运输业向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交通各项指标总体上跨入全国同行业中上等水平。第二阶段2008年至2010年,确保每年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平均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成自治区干线公路网及与周边省区快速直达、高效集散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自治区首府到盟市和重要出口路以高速公路连通,乡乡(苏木)通油路。公路总里程达到8.5万公里,高速公路达到1800公里,一级公路达到50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到2万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达到4万公里。大力推进道路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发展交通物流业。使公路总体达到设施完备、路网优化、干线强固、支线发达的局面,更好地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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