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改坡专家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房管、文物保护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全市平改坡设计方案审定。
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内平改坡工作,组织落实平改坡工程及其资金。
各区应设立区“平改坡工作办公室”,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区的平改坡工作。负责平改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编制年度平改坡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内平改坡竣工验收,对施工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实施方案审核。
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本市的平改坡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房屋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施工,加强对平改坡工作的宣传,争取居民和各方面的理解支持。
三、工作原则
平改坡与楼房整体景观改造相结合;平改坡后的楼房,其景观效果应与街道整体景观、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平改坡与房屋安全要求相结合;平改坡及景观改造工程的结构设计、方案确定必须保证房屋安全、符合抗震要求。设计、施工时要保证平改坡及景观改造工程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
平改坡应服从文物保护、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城市危房改造、中心地区详细城市规划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平改坡工程属于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应纳入文保区整体修缮改造方案。
政府投入与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负担相结合。由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立项、确认:
1.各区政府根据全市年度计划安排,制定本区年度改造计划。
2.凡列入区政府年度改造计划的楼房,由产权单位(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的管房单位,下同)到区平改坡工作办公室填写“平改坡立项登记表”。
3.项目审定:各区平改坡工作办公室会同区规划分局对本区平改坡工程立项进行初步确认,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平改坡工作办公室审定。
4.方案审定:经项目审定列入平改坡的项目,由区平改坡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并将改造设计方案报市平改坡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5.将经市平改坡办公室确立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发改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定立项、规划、开工计划等相关手续。
(二)实施管理:
按照政府项目投资的相关要求,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
平改坡工程应按全市统一规划进行设计。设计单位、主要材料实行统一招标,择优选用。具体办法由市平改坡工作办公室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