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取向,吸引国际国内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
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加快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启动与科学设岗、合理定编相配套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9、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 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地区津贴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不断改善收入结构,逐步建立与市场价格接轨、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鼓励知识、专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激励人才创新创造。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级人才奖项统一规范的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坚持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实现有效激励。
10、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 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消除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障碍。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探索建立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岗位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科研经费保障制度和学术休假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1、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 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中心城市龙头示范型人才市场建设,健全人才市场的公共人事服务功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使其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调节、集聚和配置人才资源的主要阵地。实现县级人才市场和县级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营规则,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人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完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积极开拓海外人才市场。
12、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积极疏通三支队伍之间、不同所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发展人事代理等业务,改革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完善人才统计分析制度,编制和发布人才开发目录,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引导人才培养单位和求职者适应市场,提高政府对人才的宏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实施重要人才安全保护制度,有效防止重要人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