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12分)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均把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分),安排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2分)。按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所需资金安排落实各项补贴资金(4分),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资金(2分),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2分)。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8分)
1.建立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制度,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措施(4分)。
2.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完成省下达的“4050”人员再就业数(4分)。
各项考评内容的评分计算标准和统计方法,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附件1);各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见《2004年各市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附件2)。
对在2003年度省考评中被扣分的工作项目,各市、县(市、区)必须在2004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各地级以上市要在7月15日前向省政府作详细报告(送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按被扣分数在2004年考评总分中加倍扣分。
三、考评步骤
(一)自评:2005年1月3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组织对本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连同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的书面报告报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
(二)核对: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问的,有关市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抽查: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赴各市(县、区、街道、乡镇)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面不少于50%地级以上市。
(四)评定: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请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市,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8万元。2003-2005年连续三年达标或2004年、2005年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再就业工作先进市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省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奖励的,撤销奖励,收回奖金。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市,取消其当年参加省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省颁发的奖金由各市政府掌握,用于奖励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补贴再就业工作。
(二)省直有关部门再就业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2.2004年各市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1 ________市2004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
│项目 │ 考评内容 │分值│自评分│省评分│ 计分方法 │ 考评方法 │考评描述│
├───┼──────────┼──┼───┼───┼──────────┼───────────────────────────┼────┤
│一、 │市、县政府制定“扩大│3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制│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政府出台操作方案的正式文件,任何一│ │
│落实 │与促进就业工程”具体│ │ │ │定不得分 │个没有发文即扣3分。 │ │
│责任 │操作方案,并明确各级│ │ │ │ │ │ │
│(15分)│、各部门职责 │ │ │ │ │ │ │
│ ├──────────┼──┼───┼───┼──────────┼───────────────────────────┼────┤
│ │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2分 │ │ │未下达到任何一个街道│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政府下达再就业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的│ │
│ │到街道(乡镇)和有关部│ │ │ │乡镇或领导小组成员部│正式文件(市对各县区、县区对街道乡镇),任何一个未下文件│ │
│ │门。 │ │ │ │门即不得分 │即扣2分;只下达目标任务,没有考核办法的每个扣1分。本项│ │
│ │ │ │ │ │ │合计扣完2分为止。 │ │
│ ├──────────┼──┼───┼───┼──────────┼───────────────────────────┼────┤
│ │开展年度考评工作 │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开展│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政府或领导小组对下级和有关部门的考│ │
│ │ │ │ │ │考评即扣2分 │评结果。 │ │
│ ├──────────┼──┼───┼───┼──────────┼───────────────────────────┼────┤
│ │完成省下达的净增岗位│2分 │ │ │未完成计划数的即扣2 │ 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各市劳动保障局上报的有关报表审核│ │
│ │数 │ │ │ │分 │实际完成数并予公布。 │ │
│ ├──────────┼──┼───┼───┼──────────┤ ├────┤
│ │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2分 │ │ │未完成计划数的即扣2 │ │ │
│ │业计划数 │ │ │ │分 │ │ │
│ ├──────────┼──┼───┼───┼──────────┤ ├────┤
│ │完成失业率控制任务 │2分 │ │ │超过控制数的即扣2分 │ │ │
│ ├──────────┼──┼───┼───┼──────────┼───────────────────────────┼────┤
│ │准确掌握下岗失业人员│2分 │ │ │数据不准确或二次不及│ 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各市上报的报表审核公布。 │ │
│ │情况,并按时上报有关│ │ │ │时上报即扣2分 │ │ │
│ │统计报表 │ │ │ │ │ │ │
├───┼──────────┼──┼───┼───┼──────────┼───────────────────────────┼────┤
│二、 │市、县在2个月内出台 │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有一个│ 对照省劳动保障厅提供的文件目录,查核各市和所有县区│ │
│落实 │贯彻上级下发的就业 │ │ │ │文件超时限出台即扣2 │出台的相应实施办法的正式文件及发文日期,任何一个文件超│ │
│扶持 │和再就业政策的实施 │ │ │ │分 │过上级发文日期2个月的,即扣2分。 │ │
│政策 │办法 │ │ │ │ │ │ │
│(12分)├──────────┼──┼───┼───┼──────────┼───────────────────────────┼────┤
│ │兑现税收减免政策 │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1.电话访问: │ │
│ │ │ │ │ │2分 │ 从各市、县提供的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从事个体经营│ │
│ │ │ │ │ │ │的下岗失业人员中随机确定一定人数进行电话访问:是否到有│ │
│ │ │ │ │ │ │关部门申办减免税收、收费?是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有关部门│ │
│ │ │ │ │ │ │是否给予办理并在《优惠证》记录?未予办理的部门、理由?是│ │
│ │ │ │ │ │ │否投诉?有否受理?对每个访问作详细记录。 │ │
│ │ │ │ │ │ │2、召开座谈会: │ │
│ │ │ │ │ │ │ ①已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税务、工商、财政、│ │
│ │ │ │ │ │ │劳动保障、物价、银行等部门参加,从各市、县提供的领取《│ │
│ ├──────────┼──┼───┼───┼──────────┤优惠证》后实现再就业的名单中随机抽定一定人数召开座谈会├────┤
│ │兑现收费减免政策 │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具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 │
│ │ │ │ │ │2分 │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如未享受,了解是 │ │
│ │ │ │ │ │ │个人没有申请还是有关部门没有受理?(要求:到会人员签到,│ │
│ │ │ │ │ │ │并作详细记录)。 │ │
│ │ │ │ │ │ │ ②召开企业座谈会:从各市、县已发《企业吸纳下岗下岗│ │
│ │ │ │ │ │ │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类)中随机抽定(如未发《认定证明》则 │ │
│ │ │ │ │ │ │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名单中抽定),召开座谈会具 │ │
│ │ │ │ │ │ │体了解:是否享受了税收减、社保和岗位补贴?如未享受,了 │ │
│ │ │ │ │ │ │解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是否受理、理由?有何意见?(到会人员签│ │
│ ├──────────┼──┼───┼───┼──────────┤到并作详细记录) ├────┤
│ │兑现小额担保政策 │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3、扣分方法: │ │
│ │ │ │ │ │2分 │ 对未享受政策的个人和企业,与有关部门当场逐一核实,│ │
│ │ │ │ │ │ │当场无法核实的,由有关部门当天提供核定情况,部门与个人│ │
│ │ │ │ │ │ │和企业意见有异议的,由部门负责举证。部门举证不充分的,│ │
│ │ │ │ │ │ │视为未兑现。 │ │
│ │ │ │ │ │ │ ①对税收、收费减免、社保、岗位补贴,每核实一人未兑│ │
│ │ │ │ │ │ │现,每人每项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 │ │ │ │ │ │ ②未开展小额担保地方(指未发放小额贷款),在该项扣2 │ │
│ │ │ │ │ │ │分。已开展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申请在1月内未答复是否可放 │ │
│ │ │ │ │ │ │贷的,视为未兑现,每人扣2分。 │ │
│ ├──────────┼──┼───┼───┼──────────┤ ③市和任何一个县(区)的社保、岗位补贴的年度支出为零├────┤
│ │兑现社保和岗位补贴政│2分 │ │ │每核实一人未兑现即扣│的,扣2分。 │ │
│ │策 │ │ │ │2分 │ │ │
│ ├──────────┼──┼───┼───┼──────────┼───────────────────────────┼────┤
│ │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宣│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落实│ 核查市和抽查县开展见报再就业政策宣传的证明(咨询活 │ │
│ │传、向社会公布监督举│ │ │ │即扣2分 │动凭正式通知、媒体宣传凭文字或电视图像),各种宣传形式 │ │
│ │报电话。 │ │ │ │ │合计少于2次的,即扣2分;核实公布举报电话(凭报纸报道),│ │
│ │ │ │ │ │ │未能提供见报凭证的,扣2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
├───┼──────────┼──┼───┼───┼──────────┼───────────────────────────┼────┤
│三、 │把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纳 │ 查核各市和所有县区政府出台的推进城镇化、加快县域经│ │
│推进 │管理服务体系纳入当地│ │ │ │入有关任何一个政策,│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文件中,是否明确提出建立城乡│ │
│城乡 │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 │ │ │即扣2分, │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及具体时间,未明确的即按计分办法│ │
│统筹 │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 │ │ │ │扣分。 │ │
│就业 │推进城镇化、加快县域│ │ │ │ │ │ │
│(20分)│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 │ │ │ │ │ │
│ │入的政策文件 │ │ │ │ │ │ │
│ ├──────────┼──┼───┼───┼──────────┼───────────────────────────┼────┤
│ │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统筹│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制定│ 查核各市和所有县区出台的城乡统筹就业的正式文件(单 │ │
│ │就业的具体规划和政策│ │ │ │规划和政策的,即扣2 │项),市或任何一个县未出台即扣2分。 │ │
│ │,明确目标、实施步骤│ │ │ │分 │ │ │
│ │和保障措施 │ │ │ │ │ │ │
│ ├──────────┼──┼───┼───┼──────────┼───────────────────────────┼────┤
│ │把就业服务体系向农村│2分 │ │ │任何一个县未达到比例│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政府或编办有关建立乡镇劳动保障工 │ │
│ │延伸,在60%以上的乡│ │ │ │即扣2分 │作机构的正式文件,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出台文件或明确建立│ │
│ │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机│ │ │ │ │机构的个数达不到乡镇总数80%的即扣2分。 │ │
│ │构(2分), │ │ │ │ │ │ │
│ ├──────────┼──┼───┼───┼──────────┼───────────────────────────┼────┤
│ │落实应建机构的人员编│2分 │ │ │任何一个应建机构未落│ 核查所有县区编办有关明确编制的正式文件,未有文件或│ │
│ │制 │ │ │ │实编制的,即扣2分, │没有明确具体编制人数的,每个机构2分。 │ │
│ ├──────────┼──┼───┼───┼──────────┼───────────────────────────┼────┤
│ │对应建机构财政安排人│2分 │ │ │任何一个应建机构未落│ 核查所有县区财政局有关明确经费的正式文件,凡没有文│ │
│ │员和工作经费 │ │ │ │实财政拨款经费的,即│件或没有明确财政拨款经费的,每个乡镇扣2分;在抽查的乡 │ │
│ │ │ │ │ │扣2分, │镇查看工作人员工资单,没有的每个扣2分。本项扣完为2分止│ │
│ │ │ │ │ │ │。 │ │
│ ├──────────┼──┼───┼───┼──────────┼───────────────────────────┼────┤
│ │落实应建机构的办公场│2分 │ │ │任何一个应建机构未落│ 每个市(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乡镇,实地查看乡镇劳动保│ │
│ │地 │ │ │ │实场地的,即扣2分, │障机构,是否挂牌(没有的每个扣1分)?是否有独立办公室或办│ │
│ │ │ │ │ │ │公场所(没有的每个扣2分),扣完2分为止, │ │
│ ├──────────┼──┼───┼───┼──────────┼───────────────────────────┼────┤
│ │做好农村带动力资源调│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开展│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统计报表,任何一个│ │
│ │查和建档工作 │ │ │ │这一工作的即扣2分 │没有的即扣2分;抽查一定的县和乡镇,实地查看农村劳动力 │ │
│ │ │ │ │ │ │名册和个人情况台帐,任何一个没有的即扣2分,上述扣完2 │ │
│ │ │ │ │ │ │分为止。 │ │
│ ├──────────┼──┼───┼───┼──────────┼───────────────────────────┼────┤
│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2分 │ │ │任何一个县未完成的即│ 核查市下达培训计划的正式文件,没有即扣2分:核查各 │ │
│ │业技能培训,市向县下│ │ │ │扣2分 │县区培训人数,未完成任务的,一个扣2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 │达培训任务 │ │ │ │ │。 │ │
│ ├──────────┼──┼───┼───┼──────────┼───────────────────────────┼────┤
│ │当地财政安排培训经费│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落实│ 核查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并随机电话访问部分人员,没有│ │
│ │给予补贴 │ │ │ │补贴的即扣2分 │名册或核实未补贴的,即扣2分 │ │
│ ├──────────┼──┼───┼───┼──────────┼───────────────────────────┼────┤
│ │完成省下达的转移(输 │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未完成│ 核查转移(输出、接收)人员名册,并随机电话访问部分人│ │
│ │出和接收)农村富余劳 │ │ │ │的即扣2分 │员,没有名册或核实未转移的,即扣2分 │ │
│ │动力任务 │ │ │ │ │ │ │
├───┼──────────┼──┼───┼───┼──────────┼───────────────────────────┼────┤
│四、 │ 100%的街道社区聘请│ │ │ │社区建设未达到比例的│ 1.由各市提供社区个数,已配工作人员的社区数,已配 │ │
│健全 │工作人员并落实工作 │ │ │ │扣2分;未制定相关工 │工作人员的社区比例达不到100%的,扣2分。在抽查的街道随│ │
│公共 │经费。完善街道劳动保│3分 │ │ │作制度的或开展工作人│机实地查看一定社区,有无工作人员,有无人员和办公经费( │ │
│就业 │障事务机构工作制度,│ │ │ │员培训的扣1分, │以正式文件为准),没有的的每个扣2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
│服务 │开展工作人员培训, │ │ │ │ │ 2.核查所有县区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人员培训名单,没│ │
│体系 │ │ │ │ │ │有的即扣1分。 │ │
│(18分)│ │ │ │ │ │ │ │
│ ├──────────┼──┼───┼───┼──────────┼───────────────────────────┼────┤
│ │2004年底前,市和县按│3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未落实│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提供的网络硬件实际配置清单,并抽查│ │
│ │省下发的“劳动力市场│ │ │ │的即扣3分, │一定县,未完成配置或未达到标准的即每个扣3分,扣完3 │ │
│ │信息网络硬件配置标准│ │ │ │ │分为止。 │ │
│ │”完成网络硬件配置 │ │ │ │ │ │ │
│ ├──────────┼──┼───┼───┼──────────┼───────────────────────────┼────┤
│ │90%以上的县劳动力市│2分 │ │ │未按比例完成的,即扣│ 在市劳动力市场查询实现联网的县区,未达90%的扣2分 │ │
│ │场实现与市信息联网 │ │ │ │2分 │。 │ │
│ ├──────────┼──┼───┼───┼──────────┼───────────────────────────┼────┤
│ │市和县均使用全省统 │2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使│ 由省劳动保障厅查询核实公布 │ │
│ │一的“再就业管理系 │ │ │ │用的即扣2分 │ │ │
│ │统”, │ │ │ │ │ │ │
│ ├──────────┼──┼───┼───┼──────────┼───────────────────────────┼────┤
│ │2004年底前各市、各县│4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明│ 1、核查市和所有县区政府或编办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
│ │政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 │ │ │确该机构为公益性的扣│的正式文件,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出台文件或未明确为公益性│ │
│ │机构,落实编制和财政│ │ │ │2分;任何一个未落实 │的即扣2分。2、核查市和所有县区编办、财政部门明确公共就│ │
│ │经费。 │ │ │ │编制和财政经费的扣2 │业服务机构编制和财政拨款经费的正式文件,任何一个地方、│ │
│ │ │ │ │ │分, │任何一个方面未落实的即扣2分。本项扣完4分为止。 │ │
│ ├──────────┼──┼───┼───┼──────────┼───────────────────────────┼────┤
│ │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一│2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建│ 实地查看市和被抽查县劳动力市场,没有开展“一站式”│ │
│ │站式”服务平台 │ │ │ │立的即扣2分 │服务(含下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受理享受扶持 │ │
│ │ │ │ │ │ │再就业政策资格认定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任何一个未建立 │ │
│ │ │ │ │ │ │的,即扣2分。 │ │
│ ├──────────┼──┼───┼───┼──────────┼───────────────────────────┼────┤
│ │对登记求职的城镇登记│2分 │ │ │享受职介补贴人数达不│ 由省再就业办根据各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上报给省财政│ │
│ │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 │ │ │到领取优惠证的下岗失│、劳动保障厅的报表审核公布。各考评组实地查看市和被抽查│ │
│ │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 │ │ │业人员70%的扣2分; │县的介绍名册,没有名册的该项不得分,有名册但达不到比例│ │
│ │绍、成功率40%以上 │ │ │ │成功率低于40%的不得│的,按计分方法扣分。 │ │
│ │ │ │ │ │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职业介绍补贴经费年度支出为零的,│ │
│ │ │ │ │ │ │扣2分。 │ │
├───┼──────────┼──┼───┼───┼──────────┼───────────────────────────┼────┤
│五、 │抓好技工学校建设。各│2分 │ │ │未按时制定出台的即扣│ 以各市政府确定的技校建设方案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为准│ │
│强化 │地级市政府在6月底前 │ │ │ │2分 │ │ │
│技工 │制定建设国家重点技工│ │ │ │ │ │ │
│教育 │学校的建设方案 │ │ │ │ │ │ │
│和职 ├──────────┼──┼───┼───┼──────────┼───────────────────────────┼────┤
│业培 │落实技校建设资金和场│2分 │ │ │未落实资金或场地的即│ 查核各市政府划拨资金和场地的正式文件 │ │
│训 │所 │ │ │ │扣2分 │ │ │
│(15分)├──────────┼──┼───┼───┼──────────┼───────────────────────────┼────┤
│ │完成省下达的2004年 │2分 │ │ │未完成的扣2分 │ 由省劳动保障厅公布各市。2004年计划数和实际招生数进│ │
│ │技校招生计划 │ │ │ │ │行评分 │ │
│ ├──────────┼──┼───┼───┼──────────┼───────────────────────────┼────┤
│ │市和县政府在10月底前│2分 │ │ │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 │ 以各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报省劳动保障│ │
│ │制定综合性职业培训基│ │ │ │ │厅备案为准 │ │
│ │地建设方案 │ │ │ │ │ │ │
│ ├──────────┼──┼───┼───┼──────────┼───────────────────────────┼────┤
│ │明确综合性职业培训基│3分 │ │ │未落实资金或场地的即│ 查核各市政府划拨资金和场地的正式文件 │ │
│ │地建设资金来源、落实│ │ │ │扣3分 │ │ │
│ │场地 │ │ │ │ │ │ │
│ ├──────────┼──┼───┼───┼──────────┼───────────────────────────┼────┤
│ │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下│2分 │ │ │培训人数占达不到领取│ 由省再就业办根据各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上报给省财政│ │
│ │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 │ │ │ │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厅、劳动保障厅的报表审核公布。各考评组实地查看市和被抽│ │
│ │训、再就业率60%以上│ │ │ │人数60%的扣2分。再 │查县的培训名册,没有名册的该项不得分,有名册但达不到比│ │
│ │ │ │ │ │就业率低于60%的不得│例的,按计分方法扣分。 │ │
│ │ │ │ │ │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再就业培训补贴支出为零的,扣2分 │ │
│ ├──────────┼──┼───┼───┼──────────┤。 ├────┤
│ │完成省下达的创业培训│2分 │ │ │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 │ │
│ │计划 │ │ │ │ │ │ │
├───┼──────────┼──┼───┼───┼──────────┼───────────────────────────┼────┤
│六、 │市和各县区均把再就业│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列│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人大审核通过的安排再就业和农村劳动│ │
│落实 │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 │ │ │入预算不得分 │力培训资金财政预算数的正式文件,任何一个没有文件(或未 │ │
│就业 │ │ │ │ │ │明确具体预算数),该项即扣2分。市、县预算数与上报省财政│ │
│再就 ├──────────┼──┼───┼───┼──────────┤厅预算数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扣完该项2分为止。 ├────┤
│业资 │把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2分 │ │ │市或任何一个县区未列│ │ │
│金 │培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 │ │入预算不得分 │ │ │
│(12分)├──────────┼──┼───┼───┼──────────┼───────────────────────────┼────┤
│ │足额落实各项再就业补│4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足│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
│ │贴资金 │ │ │ │额落实的每个扣2分, │专户”中“就业补助”科目的资金到帐凭证(应为本级财政资 │ │
│ │ │ │ │ │扣完为止 │金),省、市下达的资金应列开或(列明),未按预算数到帐资 │ │
│ │ │ │ │ │ │金的,即按计分方法扣分。 │ │
│ ├──────────┼──┼───┼───┼──────────┼───────────────────────────┼────┤
│ │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2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落│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财政局有关安排2004年劳动力市场建设│ │
│ │金 │ │ │ │实即扣2分 │资金的正式文件和到帐凭证(不含省、市下达资金),2004年本│ │
│ │ │ │ │ │ │级没有安排或未到帐的,即按计分方法扣分 │ │
│ ├──────────┼──┼───┼───┼──────────┼───────────────────────────┼────┤
│ │安排街道、乡镇、社区│2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落│ 核查市和县区财政局有关拨款工作经费的文件和到帐凭证│ │
│ │劳动保障工作经费 │ │ │ │实即扣2分, │,未有安排或不是核拨安排的,即按计分方法扣分, │ │
├───┼──────────┼──┼───┼───┼──────────┼───────────────────────────┼────┤
│七、 │市、县均建立公益性岗│2分 │ │ │市和任何一个县区未建│ 核查市和所有县区开展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的记录和工作│ │
│帮助 │位空岗申报制度 │ │ │ │立的即扣2分 │台帐,查核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情况,任何一个没有工作原始资│ │
│困难 │ │ │ │ │ │料的,即按计分方法扣分。 │ │
│群体 ├──────────┼──┼───┼───┼──────────┼───────────────────────────┼────┤
│就业 │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下│2分 │ │ │市或县区未落实的各扣│ 查核市和被抽查县区下岗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名│ │
│(8分) │岗失业人员措施 │ │ │ │1分,扣完为止 │册,并各随机电话访问部分人员,没有安置名册的,每个扣1 │ │
│ │ │ │ │ │ │分;电话查实没有安置的,即扣2分。扣完2分为止。 │ │
│ ├──────────┼──┼───┼───┼──────────┼───────────────────────────┼────┤
│ │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2分 │ │ │市或县区未实行的每个│ 核查市和被抽查县有关就业困难人员的名册和个人情况表│ │
│ │,实行“一对一”跟踪│ │ │ │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名册和情况表的市、县,每个扣1分;检查工作人员帮 │ │
│ │服务 │ │ │ │ │扶名单,没有实行的市、县区,每个扣1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 │
│ │ │ │ │ │ │。 │ │
│ ├──────────┼──┼───┼───┼──────────┼───────────────────────────┼────┤
│ │完成“4050”人员再就│2分 │ │ │未完成计划数的不得分│ 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各市劳动保障局上报的有关报表审核│ │
│ │业计划数 │ │ │ │ │实际完成数并予公布。虽已完成,但由各检查组实地核查市和│ │
│ │ │ │ │ │ │抽查县“4050”人员再就业台帐,没有建立的,每个扣1分, │ │
│ │ │ │ │ │ │上述扣完2分为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