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市、新乐市、正定县、无极县、栾城县、赵县、元氏县等县(市)政府,要进一步规范畜禽粪便加工企业,按要求完成畜禽粪便发酵厂建设。市畜牧局、市环保局要加强督导,严防鸡粪烘干场(点)反弹。
环保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农业、畜牧等部门配合,确保今年夏、秋两季秸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保证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市长臧胜业为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副市长蒋洪江为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副秘书长尚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市环保局局长李明国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局以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李明国兼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
各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大气污染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全力抓,责任部门要具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工作。
(二)技术保障。制定《石家庄市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成立空气质量预警调控中心,充分利用空气质量预报成果,针对不同空气质量预警类型,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空气综合污染指数。
成立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分期分批在重点企业污染源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控设施,有效控制偷排偷放行为。副市长蒋洪江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市环保局局长李明国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组成。
(三)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或专题,大力宣传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宣传有关环保法律和法规,跟踪报道各项污染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各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促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监督检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督导。对优质低硫煤炭推广和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公布。建立环境案件移交制度,落实归口办案。严格考核制度,把各有关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与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不但要取消该单位及法人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而且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政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附件:1、限期安装二氧化硫和烟尘自动监控装置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