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在10月15日前,对重点区域内42家单位(见附件3)的饮食炉灶,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已安装的单位,必须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未按期安装的或闲置不用的,依法从严处罚。
(七)西北建材区粉尘污染治理
1、水泥企业污染治理。落实“远看无烟、进厂无尘、清洁生产、花园工厂”的建材工业粉尘治理目标。
鹿泉市政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厂区周围建设环厂5米宽绿化带,10月底前完成5家以上水泥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在“引导、提倡、自愿”原则下,在水泥生产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平山县和灵寿县政府在完成各水泥生产企业高效除尘器改造、保证稳定达标基础上,抓好厂区物料存放的棚化和仓化、厂区及周边的绿化和厂容厂貌建设,10月底初步建成“花园式工厂”。
井陉县政府督导未使用高效除尘设施的红旗、南石门、岩峰、上安、亚雄等水泥生产企业加快落实速度,确保高效除尘设施安装到位,6月底投入使用并通过监测与验收,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生产。
矿区政府在2004年5月底前,对未使用高效除尘设施的水泥生产企业限期整改,7月底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停产治理。
2、石灰(钙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井陉县政府5月底前,制定出石灰(钙镁)生产企业综合治理方案,确定治理企业名单,下达治理任务。企业要达到粉尘排放达标、生产场点美化、物料存放棚化和仓化、厂区道路硬化、物料装卸封闭等标准,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工一个。8月底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关闭。
(八)市区周边污染治理
藁城市、正定县政府对板材生产企业集中区进行综合整治,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厂区周边绿化、生产车间密闭等措施,烟(粉)尘有组织排放源和厂界浓度要达到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成一个“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供热”稳定达标排放的板材生产示范区。
长安区政府按照《关于西兆通玛钢工业区环境管理的规定》,规范企业生产,采取高炉改电炉、设备全封闭等措施,6月底完成对玛钢工业区内的腾飞玛钢有限公司和东环、东方、双环、冀中、万方、二环、天力、恒兴铸造厂以及利民、光明、飞亚、云飞管件厂等企业的综合治理,年底前建成以经营和深加工为主的玛钢工贸小区,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
高邑县政府对境内陶瓷生产企业,采取天然气或工艺改造等措施,8月底前实现陶瓷生产行业烟尘达标排放,超标企业一律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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