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底前,鹿泉市政府完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1台35吨燃煤锅炉、藁城市政府完成天意热电厂1台75吨燃煤锅炉、栾城县政府完成宏源热电厂3台35吨燃煤锅炉、矿区政府完成恒兴电厂1台20吨燃煤锅炉的高效脱硫除尘改造任务。
市发改委负责督导石家庄热电厂等17家单位20吨以上(含20吨)燃煤锅炉(见附件1)在2004年7月底前完成二氧化硫和烟尘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组建专门机构,做好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做好监督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四)扬尘污染治理
市发改委督导石家庄热电厂10月底前完成灰场治理工程,督促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烧结料场防尘工程。
市环保局加强监督检查,对18家单位(见附件2)的煤场、灰场要求其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或喷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对不按规定采取防尘措施的,依法从严处罚。
市建设局负责,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配合做好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督导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加快进度,缩短工期,减少扬尘污染。全市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和《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具体管理措施》的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市城管局配合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土、砂等散料运输车辆要求其必须全部采用封闭式货车,未采用封闭运输的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二环路范围内行驶,未采用封闭改装的货车不予办理年检手续。
市城管局年内新增机械化清扫车20部,确保二环以内所有主干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清扫时必须喷水压尘,每天洒水两次,春、夏、秋三季主要干道每周要用水冲刷两次,出现沙尘或下雨后要及时组织冲刷和清扫。落实各沿街单位环境卫生门前三包。
市园林局年内新增洒水车5部,保持绿化清洁。根据市政府年度绿化计划,负责督导二环内非硬化路面的所有街道绿化工作,对非绿化季节暂时不能绿化、硬化的裸露地面使用绿色覆盖网遮盖,绿地和树坑内的土壤表面必须低于缘石或便道10厘米以上,或采取抬高树池等适宜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