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简化各类经营主体的年检事项和报表。取消一切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年检(含年度复核、年度审验,下同)事项。对有依据的年检事项进行归并,制定统一的年检报表。经营者每年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一个部门,上报一次报表、缴纳一次费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快网上年检的步伐。企业年检时不得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在年检中搭车培训。对连续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和设立不足半年的经营主体予以免审,直接通过年检。经营主体报表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新增报表的,须经市统计部门批准并统一编号。对未经批准并编号的,可以拒绝。除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法定的常规性检查外,其他各类检查(执法部门涉案查处行为除外)必须事前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并持统一核发的检查许可证方能进行。由市国资委牵头,有关部门落实。
22、放宽对办理证照、年检项目的限制。取消各类非法定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事项,大力扶持企业登记代理、广告审查、广告专业技术、经纪人、商标代理人等各类中介服务人员从业。商标、广告、合同以及法定代表人等专业培训,不得作为企业开业、年检以及有关许可证核发、年审的条件。有关会员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由有关协会、中介组织确定,不得作为办理证明和年检的前提条件。由市国资委、工商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落实。
23、改进税务服务和管理。逐步完善电子税务工程,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发票审核。建立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对纳税人实行四级信誉等级评定,对纳税人分级管理,定期公布企业纳税信誉情况。除专案检查外,对A类纳税人两年内免除对其进行的税务检查。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
四、优化市场环境
24、打破市场分割、区域封锁。废止一切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本地商品或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规定。开展对垄断行业、专卖行为专项集中整治。在市场准入、进出口、政府采购、招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秀人才表彰等各方面,取消一切区域性政策歧视,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统一的市场中自由流动。由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5、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劳动力和人才支撑。加强与院校的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规划,建立企业人才需求档案库,及时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和素质的培训,做好城乡劳动力资源储备和供给。进一步办好基础性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发展急需专门人才市场,制定各行业、专业人才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流动。加快人才绿色通道的建设,尽快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的特殊优惠政策,特别要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医药制造业、纺织业等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人才需求。为企业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帮助企业成为人才开发的主体。由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26、建立多元化、高效率的金融体系和融资渠道。采取措施吸引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石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和支持我市金融机构同境内外机构开展合资合作。各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用资金支农的渠道,加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培育和挖掘上市资源,引导企业探索适合自己的上市渠道,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吸收合并、借壳上市、资产重组、配股增发等手段,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行融资。督导上市公司进一步转换机制,力争全面达到配股条件,通过二级市场配股再融资。由市金融办、国资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