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力 省交警总队队长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对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对治理活动的方针、原则、措施、步骤、应急预案等作出总体部署;根据全省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全省或部分市州的工作会议,研究和决定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报告我省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二是总体协调、监督检查。按照“多方合作、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及时组织对各市州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全省治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
(1)办公室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张跃 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伞国才 省交警总队交通处处长
段景国 省发改委收费处
尹 克 省经委交通处处长
李俊周 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周晓龙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刘 炜 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赵晓敏 省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杜春晓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
张 炫 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
叶德福 省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赵旭东 省政府法制办指导监督处处长
张瑞霞 省交通厅监察室主任
张业岩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王晓兵 省交通厅征费局副局长
杨廷华 省交通报社社长
联络员:赵晓敏(兼)
(2)办公室职责:
①在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超限超载治理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
②负责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全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编写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简报,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③加强与全省各地的协调、联络,及时解释、解决各地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等信访事件。
④负责承办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起草有关文件,并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⑤负责并指导全省各地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宣传工作。
⑥协调、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3.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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