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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2004年1月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
十四条
的规定,决定设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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