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动群众,结合“三讲一树”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大力开展学校、单位、公共场所等重点环境的卫生整治,清除各种传染病的孳生场所和条件,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宣传部门及各媒体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讲座、壁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针对春夏季传染病流行规律,广泛开展以霍乱、肝炎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麻疹、流脑、流感、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防治基本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卫生保健意识和预防传染病的自觉性。
四、预防为主,做好计免工作
各地要继续巩固和提高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已发生相关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地区要对高危人群采取应急接种等措施,在人群中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要继续加强脊髓灰质炎的监测,巩固全省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充分认识管好用好预防性生物制品在控制针对传染病的重要作用,依法加强对所在行政区域内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供应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购销、违规使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卫生部门要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查处,保证广大群众使用疫苗的安全。
五、加强监督,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广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广群体聚餐申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以餐饮业、农家乐为重点的食品卫生和城镇饮用水卫生整治活动,对无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理。
六、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从今年4月1日开始,国家已正式实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网络直报。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非典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通畅。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及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进行网络直报。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做好医护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