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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切实加强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件利国兴邦、造福于民的大好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试点单位务必要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提高对做好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要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领导。
  试点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奖励扶助制度具体方案,经市转报省计生委、财政厅审批后试行。要搞好基线调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规范运行程序,建立计生、财政部门、委托发放机构相互制约的执行审核、资金管理、安全发放与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执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客观公正,确保奖励扶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人。
  计生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主动联系公安、民政部门,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建立专户,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委托发放机构的确定要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采取公开竞标的办法择优选定。委托发放机构一经确定,要按照委托服务协议要求,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人。新闻宣传机构要加大对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国家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评估工作。要将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张榜公布,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发生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金者,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试点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程序和有关配套措施。同时,注意稳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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