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推进农村远程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手段,面向农村千家万户,大力开展农村远程教育,快捷有效地向广大农民提供适用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要加强远程培训的条件和课件建设,加快农业广播学校卫星网络和接收站建设步伐。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农业远程科技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传播覆盖面,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快速传播到广大农村。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培训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效整合农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并完善以各级农村(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骨干,高中等农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星火培训基地为依托,其他培训资源为补充的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农民培训体系。各地要统筹制定当地农民培训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级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星火科技培训,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按照正确引导、规范培训、确保质量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民营机构开展农民培训活动。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农民培训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农民培训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要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把农民培训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民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民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统筹培训资源,统筹经费投入,统筹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农科教有机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开创农民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民培训,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各类农业建设项目要结合项目实施需要,做好相关的农民培训工作。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外资、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农民接受培训的经济负担。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实行补贴或奖励,对承担培训费用困难的农民,可区别情况采取减免培训费、就业取得收入后补交培训费、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其参加培训。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