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善中小服务企业发展环境。中小企业是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抓紧研究和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大中城市,鼓励大型超市在城市郊区布点,在城市中心区为小型服务企业留出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各地要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积极争取更多的担保机构纳入国家非盈利试点范围,依法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要实行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对于增加就业明显的社区服务、农民跨地区务工服务等中小企业,当地政府可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咨询中介机构,为其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咨询、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10.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要确立人才创业、兴业新理念,积极培育管理、科技、技能等各类人才,完善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尽快解决人才制约瓶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精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业人才,拓宽与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渠道和领域。推行文化、体育等经纪人制度,提高文化、体育产业商业化运作水平和综合竞争力。高中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要根据市场需要,增设相关专业,扩大服务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经贸、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业职工培训,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制定中小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力争每年培训20万人。
11.建设和完善城镇设施环境。服务业的繁荣与发展需要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各级政府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畅通工程和蓝天绿地工程,重点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加快供暖、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彻底打破城市发展瓶颈,扩大城市承载能力。城市和小区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预留足够空间用于步行商业街、夜市、酒吧、跳蚤市场、便民超市、洗衣店、健身和文化娱乐、停车等场所的建设,为服务业和城市经济开拓发展空间。小城镇建设要结合区位优势、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和资源条件,统一规划调整现有布局,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推动乡镇企业、村办和个体私营服务企业向小城镇聚集。
12.优化服务消费环境。与国际惯例和现代工作制度接轨,逐步探索推行有利于工作和休闲的作息制度,完善带薪休假制度,严格执行假期、周末加班加薪的有关规定。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住房、用车、通讯、供暖、物业管理等制度改革,逐步将单位对职工的各项补贴改为明补,实行货币化分配。积极探索和发展新的消费支付方式,简化手续,适当放宽标准,鼓励大额商品、助学等信贷消费,发展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消费;探索实行信用卡“一人终身一个卡号”的办法,建立健全个人信用监测体系;鼓励持卡消费,发展信用卡、贷记卡、个人支票等支付方式,电信部门对其通讯费用要给予优惠,金融部门逐步减少管理费用;木力发展租赁消费,鼓励汽车、体育健身器材、儿童玩具、婚丧用品和生产资料等租赁业的发展。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尽快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努力扩大汽车消费。大力发展小轿车经销企业和集汽车维修、配件供应、各类手续办理等汽车服务业,加快建设方便快捷的停车、存车场地,简化购车手续,为汽车消费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