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区划目标
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海上山东”发展战略提供技术保障;为编制海洋产业规划、海域使用规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奠定科学基础;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提供指导;为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各种关系、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按照海洋功能区划逐步调整并改变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状况,基本遏止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到2010年,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按照各海洋功能区的功能顺序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第四条 区划原则
(一)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二)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实施建设“海上山东”战略的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用海;
(三)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五)保障国防安全,保证军事用海需要。
第五条 区划范围
本区划范围为领海外部界线向陆地一侧海域。在渤海海域和国家未公布领海基点的部分黄海海域,为海岸突出部位向海推至10海里连线以内海域。10海里以外有管辖岛屿的,自岛屿外侧岸线向海推至3海里。依托陆域为距海岸线1-5千米范围内区域。
区划区域北部界线为:以大口河口两岸岬角之间连线的中点(38°17′00″N、117°51′30″E)为基点,向北偏东45°方向延伸、与山东海岸突出部位以北10海里线相交后,沿10海里线向东至成山角外的领海外部界线。
区划区域东部界线为领海外部界线。
区划区域南部界线为:以绣针河口两岸岬角之间连线的中点(35°04′45″N、119°17′28″E)为基点,沿210°方向延伸至低潮线(35°02′45″N、119°16′04″E),再由此点沿100°方向延伸至领海外部界线。
第六条 区划成果
本区划的主要成果有:《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文本、《山东省海洋功能区登记表》、《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图》(全省1:300000示意图,沿海市县1:50000区划图,部分县市1:25000区划图)、《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说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报告》等。
第二章 海域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七条 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山东省海岸线北起鲁冀交界处的大口河口,向东绕过山东高角成山头,南至鲁苏交界处的绣针河口。山东半岛突出于渤海和黄海之间,与辽东半岛、朝鲜半岛隔海相望。
山东省地处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交汇点、华北和华东地区的结合部,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庙岛群岛位于渤海海峡,是守卫京津的海上门闩和重要的海防前沿。山东半岛居于亚太经济圈西环带的重要部位,具有欧亚大陆桥桥头堡的重要功能,是我国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区域,也是拉动全省及相邻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
第八条 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山东沿海海岸大致可分为淤泥质、沙质和岩礁质三种类型,海底地貌以水下三角洲、水下浅滩和海底堆积平原三大类型为主。入海河流众多,除黄河从莱州湾北部入海外,共有长度50千米以上的河流20条。近海海洋水文情况较为复杂,有沿岸低盐水系和外海高盐水系两大水系,有黄海暖流、黄海冷水团和青岛外海冷水团,还有渤海沿岸流和苏北沿岸流。
山东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状况良好,主要以清洁海域和较清洁海域为主,但重点海湾、河口等局部海域污染较重,环境状况未能得到有效改善,主要污染物质为营养盐、有机物、石油类和重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