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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四、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
  (一)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省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并使其成为乡镇的网络信息中心;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并使其成为当地获得教育、科技、文化资源的基地;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并使其成为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的场所。形成完善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体系。
  (二)加大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突破口,是实现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要以市(州、地)、县(市、区)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三)加快开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制定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规划,加快开发符合课程改革精神,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要求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资源。要提高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农村党员和干部教育的需要,以及加强学校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开发相关的教学、培训、技术推广和应用管理软件资源。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一)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小学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发〔2003〕80号)精神核定编制,并根据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聘用教职工或其他人员,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人员编制,不得长期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工作。对各类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
  (二)全面推行教师聘用(聘任)制。中小学教师的调配、聘用(聘任)、职务评审、继续教育均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认定教师资格,严禁聘用(聘任)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用(聘任)制度,教职工聘用(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考核考试制度。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三)加快推行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切实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社区和学生家长的参与程度。校长实行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要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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