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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二)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发展农业机械化,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政策是关键。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农机科研、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和机电提灌站建设改造等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通盘考虑;市财政要在继续保持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资金投入比例,继续坚持实行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购机补贴优惠政策,并逐年增加购机补贴资金总额,扩大补贴范围,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要安排部分农发、扶贫和其他农业资金,专项支持和鼓励发展农机大户、专业户、机耕队等农机服务组织;市科委要从有关科研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农机科研开发专项基金,通过择优选项、政府招标、适当补贴的方式,对引进、研制、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进行扶持。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年增加对农机的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发展农业机械化。
  (三)积极培育服务市场,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当前,我市农机服务市场,尤其是作业服务市场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市场培育。一是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三百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拓展服务空间。要以培育农机作业市场主体为重点,不断壮大农机作业队伍,以此带动农机供销、维修市场的发展,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二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农机作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同时,要加强引导和协调服务,理顺农机部门、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形成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机制。三是要积极利用外地农机装备和技术资源,组织开展好农机跨区作业,促进我市农机作业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农机科研开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就是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适用的农业机械,用先进技术装备现代农业。加速引进、研制和开发适应我市特点和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机新产品,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军工及大型民营骨干企业充分利用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利用重庆汽车摩托车和内燃机生产雄厚的工业基础,加强产、学、研联合,对农业机械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进行攻关。要对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开发适合重庆山岭重丘的农机新产品,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把重庆打造成我国小型农业机械的重要研发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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