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八个方面专项整治。
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办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案件,依法查处严重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案件和突击设立开发区的案件。
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对《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安置下岗职工有关政策规定,查处违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加快清还企业工资拖欠,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去年清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公办高中和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上半年制定出台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市)、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具体办法。
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医德与服务规范,重点解决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突出问题。
禁止任何乱收费,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要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四)围绕利民便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适应新的形势,围绕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突出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凡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都要公开运作。加强政府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学校、医院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在公开形式上,要把相对稳定的事项用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时限性、阶段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积极开展网上公开。建立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省政府新闻发布、重大事项公开听证和人民群众建议公开征集制度。加强政务大厅工作,凡是应当公开办理、适宜集中办理、可以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都要进入政务大厅(中心)规范运行,认真解决“里一半、外一半”等问题。上半年对全省四级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