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落实西部大开发中对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吸引社会资金能力。加入WTO的过渡期内,省财政对企业重点技改贴息资金在现有的基础上,每年有新的增加。
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国有企业土地出让金、企业国有股份分红及减持国有股所得、出售一定数量的国有经营性资产所得、工业企业每年新增利税地方分成中的一部分都要用于国企改革,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妥善安置职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省财政每年要增加预算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改革。
(九)推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深化企业人事、内部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竞聘上岗、择优任用的人事制度。除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对管理人员要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取消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收入能高能低,按劳分配与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支持企业充分运用劳动力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根据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及最低工资标准,自主决定工资标准和发放水平。建立职工能进能出、择优录用的用工制度。实行工效挂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积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破产企业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将所办社会事业移交地方政府。国企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和改制重组企业都要创造条件,将所办各项社会事业,逐步移交地方政府和实行社会化经营。
要加快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全省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特别是“双十工程”企业和已列入国家首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的企业,要率先推进。
(十)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要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建设,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
建立省深化国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省委组织部、省委企业工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体改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国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州、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级负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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