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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省委发[2003]77号 2003年12月15日)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甘肃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和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原则
  国有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企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年来,实施工业强省的“三大工程”,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有了新的进展,多数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一批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在全省经济发展中起骨干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一些劣势企业正在通过破产、重组逐步退出市场。但从总体上看,投资主体单一,出资人不到位,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历史包袱沉重,部分企业管理层次多和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省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甘肃“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加快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创新,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实现国企改革的新突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则是:坚持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造,形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要有进有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国内外大企业集团进行资产重组上取得明显进展;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源枯竭的“三类”企业退出市场。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广开再就业渠道,保持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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