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建设有了一定基础。部分市设有传染病医院,大多数综合医院设有传染病区,全省有简易和非简易传染病床位3000张。有些市设有不同形式和规模的120急救中心,综合性医院设有急救科或急救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共有业务用房11.8万平方米,全省急救中心现有业务用房1.6万平方米,120急救中心平均拥有4辆普通救护车。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救治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应急反应和救治能力不强。危房占业务用房的14.4%,传染病医院(病区)设备简陋,普遍缺乏急救、监护、检验、手术、消毒等基本医疗设施和医用运输、信息设备,全省无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二是医疗救治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管理事权划分不清,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区域内资源优势互补的合力,整体运行效率不高;三是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自独立运行,缺少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不能及时预测、预警和进行有效处置。
近年来,传染病的流行模式出现了新的特点,对人类的威胁程度不断增加,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水灾等自然灾害增加了疫情发生的风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任务十分艰巨,加强和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医疗生机构应对突发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已成为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
计划用2至3年时间,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等措施,基本建成一个适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应对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建设原则是:
(一)合理布局,整合资源。通过结构调整,合理规划传染病病床总量,适度调整城市传染病病床数,增加面向农村服务的县级传染病病床数量,实现传染病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紧急救援中心、职业中毒和核辐射救治基地等医疗救治机构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增加医院数量和城市病床总量,防止重复建设。
(二)省级指导,市县负责。我省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的规划指导和建设原则、标准,控制床位总量和规模。省级负责审核项目建设方案,下达补助投资。市、县承担建设责任,各市、县根据建设规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布局、建设方式、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的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审核,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审定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