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端正思想,充分认识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钢铁、水泥等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在市场需求拉动和利益驱动下,我省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部分地方的小钢铁、小水泥有所抬头。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促进经济长远发展出发,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短期发展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把中央的决策切实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将存在的问题检查彻底,整顿到位。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我省清理整顿工作由省计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市政府要抓紧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等投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并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提出整顿和规范的意见,于2月23日前报送省计委,由省计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政府。
三、抓住机遇,促进基础产业健康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同时,抓住国家限制技术水平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的机遇,立足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快发展。以实施“861”行动计划为抓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尽快投产;对拟建项目,要加快落实资源、衔接资金、环境评价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的进度,力争尽快开工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以优势企业为核心,加快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引进、改造的步伐,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做好行业宏观调控工作。省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钢铁、水泥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区域资源情况和产业发展现状,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基础原材料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