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农民负担方面存在问题多、群众反映大、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对严重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的处分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农民负担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受理、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并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
五、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推进本系统的配套改革,并按照《2004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任务分解表》(见附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农业税附加、降低农业税税率、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物价和各涉农收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加强收费政策宣传,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人事、编制、民政等部门要继续抓紧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和乡镇区划及村级规模调整等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农民负担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特别是配套改革任务重、难度大、问题多,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继续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领导。同时要加强和充实税改办力量,安排专职人员,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各级税改办要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任务,督促检查,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附表:2004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