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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等部门2004-2010年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三、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在我省逐步建立“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形成“培训-考核-就业”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全省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输出前的培训率达到50%以上,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85%,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二)培训任务
  1.引导性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员都要开展劳动就业的基本知识和务工常识方面的培训。2004至2005年,培训100万人;2006至2010年,培训200至250万人。
  2.职业技能培训。2004-2010年,对500多万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中的200万进行在岗、转岗、晋升等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2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前培训。7年共培训农民工400万人。
  3.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4-2005年培训60万人;2006-2010年再培训100万人,全省所有农户均掌握1项以上农业实用技术。
  四、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引导性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是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农民工了解有关务工经商、投资创业和回乡创业等方面政策规定,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安全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培训。主要是安全生产、公共交通规则等常识的教育,树立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引导性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外出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市、县(区)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
  (二)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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