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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等部门2004-2010年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在于加强农民工培训。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工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的农民工培训工作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激励政策不足、培训手段落后、培训资金缺乏,还未形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培训机构分散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为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省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紧密结合,采取财政扶持政策和激励手段,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进一步调动农民、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充分整合社会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行业组织、社会参与的农民工培训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积极开展对农村低保户、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明确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各项服务工作。
  2.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农民工培训要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当前要重点支持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等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劳动力转移岗前培训,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联系点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要根据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采取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培训,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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