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区域绿地。把全省具有重大自然、人文价值的生态保护区、海岸绿地、河川绿地、风景绿地、防护绿地等,统一划定为区域绿地,并施以严格的“绿线管制”,努力构筑一个与自然生态架构和城镇分布格局相协调,界限清晰、分布合理、网络布局、永久保持的绿色开敞空间系统。到2010年,以市、县为单位,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规划建设和严格保护的区域绿地面积,分别占各自土地总面积的20%、30%和40%以上。
——规划设置环城绿带。城区人口超过50万的城镇和连片发展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城镇密集区,应设立环城绿带。即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外围安排较多的绿地或绿化比例较高的相关用地,形成环绕城镇的永久性绿色开敞地带,严格控制与其功能要求相冲突的开发项目进入。
——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在确保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达标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城镇中心区的绿化建设,使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做到分布均衡、服务半径合理。
3、建设特征明显的城乡风貌。
——明确提出城、乡两类地区的空间形态分界和发展建设要求。在城镇地域,清晰界定城镇规模和建设区范围,逐步将现有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其他非农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城镇建设区范畴,实行统一管理,共享城镇资源;在农村地域,通过撤村并点,减少城镇建设区外分散的自然村落数量,大力推行“退建还耕、退山还林、退田还湖”,重造山水田园美景。建立完善的区域空间管治机制,改变城乡无序发展状态,在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同时,保护好广大农村地域和乡村特色,保持其独特的景观风貌。
4、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创造条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监督,确保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1、高度重视推进城镇化工作。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省推进城镇化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全省城镇化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协调、监督,促进各地落实推进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
——省直各有关部门在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围绕本《纲要》确定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方向,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推动城镇化相关制度的改革创新,为城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部门要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镇化。
——各级政府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化工作。新闻宣传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全社会对城镇化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形成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合理的反映各类城镇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我省城镇化进程的监测和调控。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重新修订城镇的统计指标体系,把有关城镇经济增长、经济结构、人口增长、生活水平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列入城镇统计范畴,与国际现行的城镇统计指标体系接轨。
(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战略性、超前性和指导性。
1、理顺关系,突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战略规划的基础性地位。
——切实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战略规划的衔接、协调。对规划体系进行高度整合,建立层次分明、边界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重点加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空间战略规划之间的衔接。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应当遵守并服从空间战略规划,地方规划应当遵守并服从省域和跨行政界线的空间战略规划。
——以实施城镇密集地区的空间战略规划为突破口,建立新型的规划管制体系。珠江三角洲、东西两翼等城镇密集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跨行政界限的区域空间战略规划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城镇与城镇群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区域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空间用途管制等重大事项。完善财税等政策,为区域空间战略规划协调机构的运作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服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2、强化职能,完善城乡规划管理运作机制。
——建立科学清晰的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结构。在纵向上,要明确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逐步理顺省、市在空间管制上的分工和职责;在横向上,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决策与执行机构相协调的机制。
——加强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完善决策程序。改变以往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规划的做法,建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社会研究机构承担,吸收相关知名专家和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规划编制要通过听证制度等各种可操作的活动载体,广泛收集有关专家和公众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评议,科学调整规划成果和规划决策。
——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事业的信息化。加快建立以“三网一库”(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办公业务网与所辖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联结的办公业务资源网,规划系统政府公众信息网,全省规划系统共享的信息资源库)的规划系统政务信息化基本框架,实现规划管理信息化的突破,为全省城乡规划的现代化、民主化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3、切实加强重点发展地区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快编制主要城镇聚集区空间战略规划,引导区域协调发展。在搞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同时,组织编制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规划、六大都市区规划和珠江口湾区、全省海岸带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城镇协调发展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编制四大流域开发与保护规划,促进流域城镇的协调发展;编制沿海港口群规划,促进分工与合作;在区域交通规划指导下,完善中心城市交通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