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全省及华南地区中心城市的作用。全面提高广州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建设成来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提高深圳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建设成为富于创新活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强化佛山、珠海、东莞、惠州、汕头、湛江、茂名、韶关、梅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其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壮大中山、江门、肇庆、潮州、揭阳、汕尾、阳江、河源、云浮、清运等地方性中心城市及其他县级城市的规模和实力,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发展。加快二、三产业向镇区集聚,提高土地和设施的利用效率,完善城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培育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约发展。
按照研发创新的发源基地、产业孵化创业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中试基地、科技与产业的人才培养、流动和集散基地、为产业发展服务的信息和中介基地等多元化的建设要求,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集聚,形成专业化多类型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基础设施规模效益,不断补充和扩大集聚的规模。在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阶段,要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应纳入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产业园区建设必须坚持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防止盲目圈地。要以产业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体系上水平为导向,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道路,切实做到核心园区一年内实质性启动,二年内企业进区,三年内初具规模,五年内基本成形。
——形成各有侧重的珠江口东、西岸产业集群特色。东岸地区重点鼓励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产业联系,利用已形成的全球联系,发展本地创新网络。西岸主要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企业为目标,努力提升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培育以专业镇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配套发展地方服务业,带动城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培育与城市发展轴高度关联的产业发展带。与城镇集聚带相结合,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区位、自然和交通条件,引导相关产业向南部沿海和西江主航道,及广深、广珠、广韶、广梅、汕梅等交通主干线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由行政“块块”布局模式向综合协调的流域开发模式和点轴开发模式转变,形成“条块”结合的产业布局。加快培育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密集地区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山区经济带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产业发展带和核心区域,形成产业的轴线拓展态势,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集群化程度。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要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制造业提升、服务业扩展、功能完善的步伐。对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城乡规划的产业园区,应通过空间整合、提升配套设施水平,逐步引导产业向城镇集聚。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园区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档次,形成融高新技术开发和相关服务、配套产业为一体的新经济集聚区,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经济示范区。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产业园区发展。
3、高效使用城乡土地,促进城镇集中发展。
加强政府对城乡发展的导向作用和协调功能,引导资金、人口等要素向城镇集聚,促进城镇建设相对集中发展。
——运用环境容量、投资门槛和土地利用效益基准等约束手段,制定符合城镇发展战略的空间发展规划,确定土地开发的空间布局、时序和各分区、各地块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引导全社会按照高效原则,合理利用土地,促使城镇走内涵型发展之路。
——加强规划,合理引导,大力发展公寓式住宅。提高城镇建设的综合开发率,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调整村民委员会规模,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积极运用规划和政策手段,支持小城镇统一集中安排其辖区内的宅基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引导农村分散居住区向成片居住点集中,实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
——加大对“城中村”、“空心城”的改造和工矿废弃地的整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营造统一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平台,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有序流动。
1、进一步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促进外源型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快“大珠三角”的整合。以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为契机,以合理的地域分工为基础,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与优势互补,建立相互对接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现代化物流系统,发挥我省的制造业、技术、市场、劳动力、资源优势和香港的国际商贸、金融、管理、人才优势,实现香港作为商贸物流平台与我省作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整合发展,确保共同繁荣和进步;挖掘粤港澳科技、教育资源和人才集聚的潜力,把环珠江口的中心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优化经济布局和城市环境,把珠江三角洲内圈层的其他城市发展成为国际性的高科技生产基地;拓展城镇产业链、市场链,把珠江三角洲外圈层发展成为区域性的产业协作配套基地。通过功能和资源整合,全面提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竞争实力,建成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增长极和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
——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通过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逐步构筑区域发展的品牌,增强区域整体的影响力、竞争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轻工、机械、家电、医药等长线产品项目向海外发展;在境外设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带料加工装备企业,以及一批分销中心、维修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形成具有生产、贸易和融资功能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2、完善市场体系,确保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继续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重点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鼓励各种社会经济资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由有序地流动、组合和集聚。
——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体制上、政策上创造各类经济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要素市场的城乡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构筑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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