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配备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工作,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10.做好街辖内“法轮功”化解工作,对“法轮功”人员实施监管。组织协调街辖内无毒社区等建设工作,开展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发现黄赌毒等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11.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2.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民防空、防汛、防风、防震工作,组织街辖内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13.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1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街辖内劳动用工监控和社会保险工作,对违反《
劳动法》行为,告知并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
15.负责本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环查孕,协助计生部门开展女王科病普查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做好人口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6.承担计生部门的委托,负责生育审批,办理独生子女证、计生证和计生人口管理资料建档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17.登记和管理街辖内租住出租屋的育龄妇女、孕妇和0-6岁儿童情况,督促落实孕妇产期和儿童保健服务。
1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义务献血工作,负责对街辖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义务献血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1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维护和保障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街辖内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取缔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20.协助统计部门按时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类普查、统计调查任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街辖内单位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统计信息网络。
21.协助统计部门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违反《
统计法》和《
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行为,告知并协助统计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