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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各类工作例会,形成例会制度,通报情况,检查进度,指导面上的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社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
  创建绿色社区是改善社区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创建绿色社区契机,排查出社区在创建中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设施和社区区容区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一些重点环境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个别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充分履行职能,密切协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地街道(镇)的工作。对一些污染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企业,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限期治理、停业整顿或关闭停产。通过创建活动,真正解决一批社区市民周围的环境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吸引广大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更主动、更广泛、更积极地投身创建活动,发挥整体效应,充分体现创建绿色社区的根本目的,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从而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和健康地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掀起创建高潮。
  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为群众办的一件实事,各级政府对此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健全机制、宣传发动、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等各个环节和相应措施都落到实处。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把各项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落实到基础条件好、确定为创建对象的社区,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能,发挥部门专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支持社区的创建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坚决查处,进一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社区群众参与创建绿色社区活动。要引导社区群众接受爱护环境、节水节能、绿色消费等理念;要加大创建的资金投入,完善绿色社区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创建经费以各地自筹为主,鼓励扩大其他融资渠道。市政府将对获得省、苏州市级的绿色社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创建计划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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