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10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体育事业有较快发展,全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身活动广泛普及,业余训练队伍实力显著提高,在西部省会首府城市位居前列;兴建呼和浩特市体育发展中心,全市体育设施建设达到全国同类城市中等水平,具备单独举办和承办全国重大单项体育比赛的条件,承办水平和能力全面提高;体育产业有较快发展;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管理有序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群众体育以提高普及程度为目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2%以上,国民体质健康指数达到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初步形成包括健身组织、健身指导、健身设施、宣传教育、竞赛活动和体质测试等在内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做到管理有序、服务有方和保障有力。
--竞技体育(业余训练)重点是要抓好青少年的启蒙训练,科学选材,科学训练,循序渐进,坚决杜绝拔苗助长。以培养输送优秀后备体育人才为主,以培养未来群众体育骨干为辅,要继续巩固在自治区的领先地位,要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调整项目,巩固优势,打造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拳头项目,确保在全国运动会上有我市输送的运动员获得奖牌、名次,力争在奥运会上有我市输送的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比赛。
--体育产业以增加产值为目标,力争有较快发展。以体育彩票销售为“龙头”,拓展领域,扩大空间,重点培育开发体育旅游、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用品和人才技术等产业,注重研究开发经营体育无形资产。
--体育设施建设以满足全市群众健身需求和保障业余体育训练、承办体育竞赛为目标,以政府投资为主,其它渠道筹资为辅,加快建设步伐。兴建呼和浩特市体育发展中心,市四区兴建和完善能够承担全区、全市综合性比赛的体育设施和市民健身中心;九个旗县区要在三年内各兴建一个有400米跑道的标准体育场、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游泳池和一个大型综合性健身房;学校要按配备标准配齐体育器材设施,高级中学、高等院校要建有体育馆、游泳池和健身房;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有室内外体育活动场所;新建的住宅区、居民区和经济工业园区必须规划建设相应的配套体育设施,并经同级体育部门审批同意。
四、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作为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规定落实全民健身专项资金,逐年划拨到体育部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普遍开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要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按照亲民、便民和利民的原则,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加快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及健身设施的建设步伐,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二是健全群众体育组织,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有组织地引导群众参加健身活动;三是举办经常性的群众体育活动。
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大力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民族体育等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占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阵地。要将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评选的必备条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励。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工作制度,每年分批分期对全市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类人群进行体质测试,定期向社会公布体质监测结果,引起全民对体质健康状况的关注,要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全市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广《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