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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意见

  (四)扩大农业内部就业空间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现实选择
  当前,在城市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要把依托城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立足于农村消化剩余劳动力结合起来。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相当部分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只能滞留在农业上,为了使这部分劳动力得到合理的利用,就必须挖掘农业内部的潜力,拓展就业空间。要在农田水利、农业设施、交通运输、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组织和调配农民群众发挥其劳动主力军的作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业。同时要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劳动密集型农副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产业
  要以市场经济的观念,把农村劳动力作为资源来开发,把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产业来发展。要发挥特色、注重信誉、提高质量、培育品牌,通过市场化定位、基地化培训、组织化输出,打造各行各业具有品牌效应的劳务大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偏远旗县,要加强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运转高效的劳务输出组织服务网络。各旗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形成教育部门抓职业培训,农业部门抓技术、技能培训,劳动保障部门抓市场信息,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乡镇和村都要有专人负责劳务输出工作。旗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分类建档立卡,建立准确、详实的劳动力资源储备库。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搜集筛选用工信息,加强与重点城市、重点用工地区的信息沟通,为外出务工者提供准确、便捷、有效地劳务信息服务。要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解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
  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土地流转形式,以推进土地使用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七)坚定不移地搞好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
  按照“适度收缩、相对集中”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规划和实施好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加快异地搬迁步伐,把那些生态环境恶劣,已失去生存和发展条件地区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周边及水源、交通条件好的地区。移民搬迁要坚持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尊重客观规律和农民的意愿,注重培育和开发主导产业,确保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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